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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2.23

功能定位:加强产能合作,建设双向投资合作中心。

1.扩大城市间合作网络。巩固和发展青岛市与现有友好城市和经济合作伙伴城市关系,发展新伙伴城市,实现在上合组织成员国均有伙伴城市。定期在青岛和友好城市、经济合作伙伴城市举办双向投资贸易推介活动,举行经济合作伙伴城市工商界经贸合作发展论坛,共商地方经贸合作。

2.加强研发和加工领域合作。鼓励企业与上合组织国家相关城市的企业和研究机构开展新材料、生物医药等领域合作。推动上合组织国家科技成果转移合作,提升科技孵化、技术研发、工业设计、工艺管理、检验检测能力。规划建设上合示范区总部经济和科技创新载体,完善鼓励政策,吸引企业、机构设立区域总部、技术研发中心、工业设计中心和孵化器。充分利用上合组织地区的资源和产品优势,建设加工基地。

3.开展现代农业合作。建立农业合作基地,与上合组织国家相关城市开展旱作农业种植和育种合作。引进优质畜牧品种,推进畜牧繁育养殖基地建设。支持青岛企业在乌兹别克斯坦纳莫干州等地区开展生态修复、生态建设合作,在柬埔寨开展农业资源开发合作。拓展在农业新技术、新品种、新业态、节水灌溉等领域研究和合作。

4.推进国际园区互动合作。加强与上合组织国家现有境外经贸合作区在园区管理、信息共享、产业对接、人员交流等方面的合作,实现资源和生产要素在境内外园区间双向流动,推动双园互动发展。

5.便利优势企业走出去。为有条件的企业在上合组织国家因地制宜开展家电、油气、矿产、环保等领域合作提供优质服务。

6.强化金融支持力度。支持青岛引进金融机构区域运营总部、分支机构或事业部。加强与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等多边开发银行、丝路基金、中国-欧亚经济合作基金、上合组织银联体等合作,为上合示范区建设提供金融支持。支持在上合示范区注册企业的境外母公司或控股子公司按规定在境内发行人民币债券。支持上合示范区跨境人民币业务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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